作為學校教室的必要照明來源,人工光源/燈具需達到以下標準;
1、凡是教室均應安裝人工照明。
2、教室課桌表面的維持平均照度值不應低于300Lx,其照度均勻度不應低于0.7。
3、教室黑板應設有局部照明燈,并且其微尺度的平均照度不應低于500Lx,照度均勻度不應低于0.8。
4、學校教室照明應該采用色溫在2700K~7000K范圍的光源,顯色指數(shù)不宜小于80。
5、學校教室照明應采用小于26mm的細管燈。
6、教室照明熒光燈宜采用節(jié)能電感欽流器。
7、學校教室照明不宜采用裸燈,燈具距課桌面的最低懸掛高度不能低于1.7米,目的是為了減少因照明引起的直接眩光。
8、學校教室照明的統(tǒng)一眩光值(UGR)不宜大于19。
9、學校教室照明在維持平均照度值300Lx的條件下,功率密度不應大于11W/㎡,目標值應為 9W/㎡。